年终奖怎样计税呢? 比如, 12月份工资1万, 奖金10500 元, 最后拿到手多少钱呢?
参考《****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假设没有四金并在此单位工作超过12个月,此时计算:
10500/12=875,适用税率为10%,扣除数为25,因此应纳税款:
10500*10%-25=1025元,实际到手=9475元。此处没有考虑工资,工资缴税=(10000-1600)×20%-375=1305,可以到手8**5,此处也未考虑四金。个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