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