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通过个人出租屋网上缴税**,只要输入个人证件号码,就可以查询到该证件号码所登记的所有租赁信息,包括房屋地址、纳税人、承租人、计税租金、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结束时间等信息。
该系统在相关信息显示后,纳税人可以对已经选择查询出来的房屋租赁信息进行缴税。而对已停租的出租屋将提示“无需缴纳出租屋综合税收”,对已缴税的出租屋将提示“该套出租屋已完税”。
参考资料:关于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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