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以上可以立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罪。
个人**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财物用于**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财物的,不予追缴。
参考资料:百科-最高人民**印发《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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