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共305篇,由风,雅,颂三部分组成,对于风,雅,颂的解释有种种说法,一般认为是按照音乐来划分的,因为《诗经》的诗篇当初都是乐歌,由于曲调的特点不同,划分三类,后乐谱失传,仅留歌词,我们今天看到的不过是一部乐曲歌词的底本。
1、“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
《风》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包括今天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一些地方(齐、韩、赵、魏、秦),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多半是经过润色后的民间歌谣叫“十五国风”,有160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
2、“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
即贵族享宴或诸侯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布局又分“大雅”、“小雅”,有诗105篇,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大雅多为贵族所作,小雅为个人抒怀。固然多半是士大夫的作品,但小雅中也不少类似风谣的劳人思辞,如黄鸟、我行其野、谷风、何草不黄等。
3、“颂”是宗庙祭祀之乐:
颂是祭祀用的宗教音乐,内容为赞美神灵,祖先的功德。分“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本是祭祀时颂神或颂祖先的乐歌,但鲁颂四篇,全是颂美活着的鲁僖公,商颂中也有阿谀时君的诗。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赋、比、兴是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
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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