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的状态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市场上有无数的买者和卖者,他们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无力影响市场价格;每个厂商的产品均无任何差异、可以完全互相替代;厂商无须任何成本就可自由地进入或退出某一行业;市场信息完全畅通,每个人都是完全知情者。
要满足这四点,才算“理想状态下的完全竞争”。在这样的状态下,单个厂商根本没有能力改变成交的价格,他们是完全被动的。“价格接受者”是这样的厂商,他们面对的顾客,只能接受唯一的一个价格,而且无论购买多少,都是这个唯一的价格。如果厂商稍微提价,顾客就完全不能接受,全部跑掉;如果厂商稍微降价,顾客就会全部吸引过来,一个不少。
但是,我们要指出,这种“完全竞争”状态几乎从来没有实现过,也就是说这样的假设跟现实并不符合。不同的厂商所出售的商品,总是多少具有质的差别,每个顾客所支付的“全部成本”、及其所买到的“全部商品”,都不是完全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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