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如果一直不还钱是会坐牢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罪、**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明骗领的**的;
(二)使用作废的**的;
(三)冒用他人**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扩展资料: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活动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文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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