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航线: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建议旅客联系海航货运部门。
(2)国际航线:所有国际航线单件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单件托运行李三边尺寸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80英寸),单件托运行李重量、尺寸超过以上标准的,建议旅客将行李拆开分装。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则中的定义,化妆品属于液态物品。可托运。
扩展资料:
携带化妆品乘坐须知: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则中的定义,化妆品属于液态物品。“液态物品”,包括液体、凝胶、气溶胶等形态的液态物品。其包括但不限于水和其他饮料;油膏、乳液、化妆品和油类;香水;**;发胶和沐浴胶等凝胶;睫毛膏;唇彩或唇膏;或室温下稠度类似的任何其他物品。
参考资料:**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海南航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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