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液压升降**不属于特种设备。
固定式液压升降**是用于垂直升降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2014年以前,如果固定式液压升降**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就属于特种设备。
2014年以后《特种设备安全法》新版修订后,从特种设备目录里取消了事故少,危险性较小的悬臂式起重机、升降作业**。所以,2014年后,所使用的液压升降作业**便不再属于特种设备了。
特种设备虽然额定起重量大,但是其危险性也随着增大,因此企业一定要注意自己所购买的液压升降**是否合格,有无危险。企业选购升降**时应该看清额定起重量,尽量别买不合格的升降**。
扩展资料
需注意:固定式液压升降**车工作时必须配置专业驾驶员、操作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上述人员可以相互兼任,但兼任的人员必须具有所兼任工作的上岗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施工完毕后,需在场地上移动**车,应由专业驾驶员操作**车。**车驾驶员必须按照机械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车,工作前应检查**车的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支腿是**车操作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应选择平整的地面,如地基松软或起伏不平,必须加道木垫实受力后确定无误,才可进行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升降**
参考资料来源:宜宾市商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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