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了补办需要收取2元手续费。
火车票补票手续:
(1)请在出票站检票前到售票处指定窗口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件原件、购票车站名称(购票地点)、登机日期、列车数量和车站信息。
(2)车站确认身份和车票信息正确后,根据原车票号码、座位和票价购买新车票。新票的票面信息与原票相同,并增加了“挂失补”字样。
(3)上车后请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申报(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乘务员申报,乘坐普通速度公交车时向列车乘务员申报)。火车票核验“遗失报告及补票”后,购票时使用的有效**件原件与乘客**件相同。
在到达车站之前,在确认原始车票未被他人使用后,您将获得一份客运记录,该记录将与“车票遗失报告和补票”一起用作退票凭证。
(4)到达车站后,请主动向车站出口工作人员申报,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在24小时内办理退款手续。办理时,旅客运输记录原件、“遗失及赔偿票”和购票时使用的有效**件将退还给“遗失及赔偿票”。铁路部门不收取退票费,只收取2元手续费,同时收回“遗失及补票”和旅客运输记录。
扩展资料
铁路部门已经为丢失的车票建立了乘客信息数据库。对于声称遗失机票的旅客,出发站将不办理挂失手续和办理手续。火车和到达者将被视为没有票,他们的身份信息将被登记。
(1)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件原件的;
(2)没有购票记录的;
(3)所购原票已经失效、退票或有出站检票记录的;
(4)证、人、购票记录不一致的;
(5)乘车日期、车次不符的;
(6)实际乘车区间超过所购车票乘车区间的。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12306-丢失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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