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重庆市黔江区的个人大修基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 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科(黔江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缴纳。
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文体路55号(黔江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旁)
邮编:409000
黔江区域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一)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有电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交存;无电梯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交存。
(二)非住宅(包括商业门面及库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交存。
(三)泊车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交存。
(四)房改房按照售房款总额的20%交存。
(五)集资房按照职工集资总额的10%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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