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
《**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第六款第六条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
扩展资料:
《**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相关法条:
第九款:考驾照新规定新增两大考试项目
科目三考试,首次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选和多选。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路、隧道、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训练和考试。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新规中,驾考准考证明有效期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3年之后都可进行考试。
新规规定,三个科目应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科目预约后可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才能进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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