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武汉市120条严管路段1次罚款200元,不扣分。
非120条严管道路上违法停车的,“前两次警告、第三次处罚”,每三次警告合并处罚一次罚款100,计0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扩展资料:
武汉违停车辆处理办法:
1、对未安装号牌、或悬挂**的违停车辆,一律锁车、拖车;
2、公务车违停行为,在处罚的同时,还将抄告其单位并适时对外公布;
3、对办有三环线内**的货车、若长时间违停的(即“晒太阳车”),一律取消其**;
4、对于非严管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将采取监控视频抓拍和电子**现场摄录(贴单)方式,均将按照每三次警告合并处罚一次罚款100,计0分进行处罚。
5、货车不论在严管路和非严管路上违法停车的,仍将按照原来的处罚方式,发现一次严处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湖北日报网-武汉严管120条道路80条主干道停车位将逐步停用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