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 改变 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 特征 。 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宽体宣誓外观特征,改了宽体肯定没法通过正常的验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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