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停车不会扣分,但会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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