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办瓶装液化气配送站点所需证件如下
1、液化气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
二、从事液化气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依法设立的液化气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与之相适应的装备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1、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经营者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经发证机关确认,经营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且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三年。
2、液化气配送站改建管理
申请改建、扩建液化气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的液化气经营者,在改建、扩建期间应当中止经营活动,由发证机关收回液化气经营许可证。
改建、扩建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具备经营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发还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
重庆市**经营管理条例-**人大网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