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把我叫走,工资不给我,我要去劳动局告他有用吗??需要什么东西??急急急

佳姐k 2024-06-22 04:37:01
最佳回答
无理由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属于违法辞退。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至少两个月工资。还有一些很细则的规定,建议你去专业的法律咨询**问律师,最好找本地律师,他们的答复应该是**确的。有个律伴网,很好用,你可以去试试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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