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cip
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期间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亦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2、cif
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二、cip与cif的区别:
1、费用不同
如收货人指定的目的地不是国际空港机场,而是国内内陆城市(如:江苏无锡、浙江嘉兴)或收货人指定的工厂,就不能使用cif条款而只能使用cip条款。货物到达目的港机场后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收货人即买方承担,如提货费、仓储费和劳务费等。cif是“港口到港口”条款,空运方式可套用为空港到空港(airport to airport)。
2、运输方式不同
从适用的运输方式看,cip比cif更灵活,更适合内陆地区出口。cip条款适合任何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发货人将承担到“事实上的目的地”的保险费和运费。使用cip条款航空公司一般无法接受,通常只有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方可完成上述运输任务。
3、应用范围不同
从使用的运输单据看,使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在当地交单结汇,cip涉及的运输单据范围通常要大于cif。但在实践中,由于cif的过于“深入人心”,所以许多的实际业务,按照理论应该使用cip术语的,仍然使用了cif。比如,cif的目的地是某个内陆城市,那么联运就在所难免,但是此时用了cif而没有用cip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1、 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资料来源:cif——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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