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2、任何单位不得给**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的标准。
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克东县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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