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暂)住证的时限:
1、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公民一旦到了居住地并准备长期居住后,应首先到居住地**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3、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的,****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属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情况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长不超过18个工作日。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