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国寿福不是骗人的。
1、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交费方式:年交。
3、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4、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5、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6、病种覆盖,全面细致
国寿福(臻享版)保险产品组合承保病种包括100种重大疾病和30种特定疾病,疾病种类不仅涵盖当下较为常见的重大疾病,还包括易于治疗的特定疾病,保障内容专业、全面,保障周期稳定。
7、保障升级,贴心守护
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其**定疾病保障,可享三次赔付,每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累计可以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60%;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障可以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
**人寿-购买须知
**人寿-了解详细
人民网-**人寿推出国寿福(臻享版)保险产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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