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网站发布消息,宣布根据《**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将食盐定点生产审批权,下放给省级主管机构,一方面改变了“**”揽权的一元格局,另一方面,强化了专营体系内部的竞争。地方食盐厂商壮大后,必将为了争夺有限的“收购计划”而各显神通——显然,这有利于市场整体层面的效率改进。
其实,在《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仍存的前提下,《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寿终正寝,对于改变“食盐专营”可谓意义寥寥。然而,其所释放的“由绝对专营向市场化专营过渡”的信号,终究不容忽略。所谓“市场化专营”,乃指在维持“专营”大框架的同时,引入更多市场化尝试。比如,鼓励更多企业加入产销,强化同业竞争;再比如,取消食盐“产销计划”,推行招投标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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