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和生活的区别:
1.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形式,是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不同体裁,是文学的重要表现形式。文学以不同的形式即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文学,是一种将语言文字用于表达社会生活和心理活动的学科,属社会意识形态范畴。
2.生活是指人类生存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的总和,范畴较广,一般指为幸福的意义而存在。生活实际上是对人生的一种诠释。生活是体现人类所有的日常活动和经历的总和。广义上指人的各种活动,包括日常生活行动、学习、工作、休闲、社交、娱乐等职业生活,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玩味生活。生活是比生存更高层面的一种状态,也是人生的一种乐观的态度。
文学和生活的关系:
文学是以生活为原型,素材来源于生活,加以美化或者直接还原生活的作品。文学需要突出主题重点,有修饰,美化等改变。生活的内容比文学作品中的内容更多,更全面。所以看到文学作品中的生活描写要抱有严谨的态度,在现实生活中也不要代入文学作品中的情节。
扩展资料:
文学除了拥有外在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内在的、看似无用的、超越功利的价值,即精神价值。
关于精神,可以有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界定精神这一概念的: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精神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精神价值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
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所以,文学艺术的精神性价值应当是其自身最为内在的、基本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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