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丢失,而车在异地,车主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车主可以先将相关资料邮寄回车牌所在地,托人到自己车籍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领取临时号牌,等新的车牌制作好后,直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手上,快的话几天之内就能搞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扩展资料
车牌补办注意事项:
1、网办:
①补领机动车号牌(外籍号牌车辆和现悬挂小型汽车号牌的中型普通客车除外)。
②未收到临时行驶车号牌前,请不要驾驶其机动车。
③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④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2、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未收到临时行驶车号牌前,请不要驾驶其机动车。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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