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被**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扩展资料: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u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更不会坐牢(除非涉嫌**罪)。
如果涉嫌刑事责任,比如涉嫌**罪等,那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确承担了刑罚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责任。
一事不再罚,如果承担过相应刑事责任后,不能就同一事再次处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_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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