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有权力自行选择维修单位,不是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维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只要维修金额没有超过车辆保险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指定维修单位,可以索要书面告知材料向当地银**或行业协会投诉。
保险公司说与这个修理厂不合作主要原因是双方维修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这种情况应该由保险公司和修理厂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保险公司提出更换修理厂,那么以此产生的拖车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修理厂向客户提出索要停车费等额外费用补偿,客户也是可以拒绝,并转交保险公司处理。
扩展资料:
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非人伤案件需要提供维修**、**、**、**、交强险保单、银行帐号、**事故证明,双车事故损失万元以下也可以提供双方的自行协商书,有物损的提供物损**。
人伤案件除需提供**事故认定书、双方维修**或物损**、**、**、**及银行帐号外,还需要提供伤者病历、**、住院清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工资清单涉及伤残的还需要提供伤残等级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指定车辆维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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