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具体以回执单标注的时间为准。
申领、换领二代**需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需40元;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法》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期间,急需使用居民**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