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不可以转让。
根据《**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专卖品。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专卖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专卖业务的资格:
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专卖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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