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个人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只能在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间进行直接流转,且转入人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私人牌照的转让对象即“下家”,首先必须要有上海户籍,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驾驶出租汽车两年以上的经历;
(四)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认可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具的接受委托管理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上海车牌过户的具体流程
1、转让对象先去**部门开具无**证明,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本人还要有停车场证明;
2、转让对象去工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获得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将以上证书、证明送到交通运管处办理材料,20个工作日拿到出租车经营资格证书(运营证),临时的;
4、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的个体工商户出租车运营申请;
5、转让人去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证明,上下家签字,缴纳一定费用;
6、双方带好证件,去车辆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
7、办好过户手续后,“下家”再去运管处办理新的营运证,更换车牌号。过户后,3年内不能再次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沪牌放开转让”纯属瞎传 只能在直系亲属间流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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