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购买房产限购政策细则如下:
1.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 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3.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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