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免检车辆**两年到期,免上线年检需要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机动车**即可办理。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第十一条 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第十三条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第十四条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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