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风险因子理论是伯洛格那(g.jack.bologna)等人在gone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迄今最为完善的关于形成]企业舞弊的风险因子的学说。它把舞弊风险因子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是指因人而异,且在组织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包括道德品质与动机。一般风险因子是指由组织或实体来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以及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受罚的性质和程度。当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并且被舞弊者认为有利时,舞弊就会发生。"gone"理论是在美国流传最广,也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4个因子组成,它们相互作用,密不可分,没有哪一个因子比其他因子更重要。它们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gone由4个英语单词的开头字母组成,其中:g为greed,指贪婪;o为opportunity,指机会;n为need,指需要;e为exposure,指暴露。上述4个因子实质上表明了舞弊产生的4个条件,即舞弊者有贪婪之心且又十分需要钱财、自尊时,只要有机会,并认为事后不会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进行舞弊,导致"you can consider your money gone"(被欺骗者的钱、物、权益等离他而去)。因此,产生了一种很巧妙的说法,即"在贪婪、机会、需要和暴露四因子共同作用的特定环境中, 会滋生舞弊,促使被欺骗者的钱、物、权益等离他而去"。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