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案例(一)

大众点评结婚指南 2024-11-15 14:20:00
最佳回答
保险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1. 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的事实.  2002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病史上,载明其曾患**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其没有声明自己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的关键恰恰在这里.  因为根据保险法的一般理论,告知义务要求告知内容是对事实的陈述,而非准确地阐明观点.它并不苛刻地要求投保人的告知完全准确无误,只要在投保人认知范围内他尽最大可能地履行了这项义务即可.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作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报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 保险人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赔偿的.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2.衡阳市某公司职工熊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为其59岁母亲王某投保8份重大疾病终身险.陈某未对王某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事后陈某也未要求王某做身体检查.2002年7月,王某不幸病逝,熊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因"帕金森综合症"住院治疗的事实为由,拒绝理赔.熊某遂上诉**,要求给付保险金24万元. 判决结果如何  答: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但同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容.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尽管本案中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了保险金,但对广大投保人来讲,投保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尽量如实告知.当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询问,也没有必要主动告知.  3.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点,家具等均有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30000元.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李某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对"故意行为"的认定.  根据法理解释,"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损害结果,仍然希望该结果发生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显然,故意总是与行为人的"明知"和"有意"有关.  本案中行为人是刚8岁的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岁的儿童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谈不上故意或非故意的问题,对其行为后果不负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李某及其妻在出门之前将烟花爆竹藏起来,说明他已尽了责任,但将未成年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将有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对此,李某及其妻应该想到,但却因疏忽而未想到.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李某及妻子有过错,但决不是"故意".结论:既然本案的财产损失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2003年4月,某乡**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费为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双方特别约定: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保险公司遂向乡**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后来,保险公司曾多次向乡**催讨保费未果.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淹没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灾情发生后,乡**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由于事关重大,乡**上诉到**,**最终该如何判决.  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是否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财险合同属于承诺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合同双方就产生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承担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补偿的义务.《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中,保险公司向乡**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法律保护,乡**应按约定交纳保费,对投保人拖欠保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但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特别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故乡**是否按约定交付保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特别约定:"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这样,即使投保人分文未交,保险人也必须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本案保险合同成立时,应视为合同签订时开始生效,保险人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例 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保险案例分析
    • 2024-11-15 17:53:45
    • 提问者: 未知
    **应当支持保险受益人的利益。因为保单一旦签订,即要约成立。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保单上明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在孙某夫妇发生车祸前。争论的关键在于是否...
  • 人寿保险法案例分析
    • 2024-11-15 11:34:50
    • 提问者: 未知
    他投保的是住院医疗险,各家公司名称不一样,在**人寿是国寿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胡先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胡先生的过错是过失。合理,保险法明确规定,未履行如实...
  • 保险学案例续。。。。。。
    • 2024-11-15 10:54:22
    • 提问者: 未知
    是的,这个是赔付不了的!我是**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对这方面也比较清楚,下面是意外险的一些责任各责任免除的条款,而且是在合同上都有写明的,可以给大家参考参考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例约定给会保险金一、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一、 被保险人自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
  • 保险法(案例分析)
    • 2024-11-15 00:41:22
    • 提问者: 未知
    新的保险法实施后可以直接**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可以
  • 保险案例分析
    • 2024-11-15 09:25:27
    • 提问者: 未知
    王某投保时是具有保险利益的,虽然王某与丈夫离婚后不再对前夫具有保险利益,但这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王某的儿子支付保险金,王某作为监护人可...
  • 一个保险法案例分析,帮帮忙~急需
    • 2024-11-15 10:07:03
    • 提问者: 未知
    保险公司说法不成立!人身保险不像商业保险,不存在保险利益因为保险标的人的死亡而流失! 甲有权索取保费,在受益人未成年时,由监护人领取,监护人不明确或是情况特殊,由投保人暂时领取!
  • 保险案例
    • 2024-11-15 02:42:47
    • 提问者: 未知
    一般能,这就是现在保险公司头疼的问题。在社会普遍缺乏“诚信”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将只能苛刻。
  • 今日说法一条案例
    • 2024-11-15 02:01:32
    • 提问者: 未知
    本案是特例,大学生在校期间,不视为就业,由于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应当承当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由于企业安全过错,造成大学生负伤,应当按照工伤规定处理,并依法享受工伤...
  • 保险公司非法拒赔案例
    • 2024-11-15 15:31:40
    • 提问者: 未知
    在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拒赔事件时常发生。保险公司拒赔,究其原因实际上问题就出在保险合同本身上,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往往会...前辙后鉴 真实案例巧避车险拒赔困局 ...
  • 保险法中债权人为债务人投保案例
    • 2024-11-15 18:36:31
    • 提问者: 未知
    其次,债权与 债务 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的关系只能约束债权人与 债务人 之间的关系,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险公司并不是债务人,赵某在被告保险...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