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31日从别人手里接手了一个快递的区域,签署了转让合同,使用有效期到2014年12月3日(别人和一包签署的承包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到2014年12月3日止押金为0保证金为0)钱还能要回来吗?

阿 3 ? 2024-06-12 2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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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解决。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许瑞霞为你解答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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