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产生的理赔纠纷问题。
现在的车险理赔,比较规范了...首先..在理赔的时候,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以 被保险人为准的...如**,**.等等..必须是被保险人的名字的才行...而且...理赔时所提供的修车**也必须是原件...所以,就没有你说的: (如果同时来索赔,该如何处理?或者投保人领过前走了,被保险人又来索赔,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出现了. 因为不是说,你想来理赔就来理赔的..得拿一些相关资料去保险公司才行的啊...投保人的义务就是交个保费吖..而且车险也是一年一年交的..所以谁交保费对保险公司来说不存在任何的意义吖..因为,你必须交了钱,保险公司才会给你承保那辆车...关于保单信息,被保险人,你爱写谁写谁去了..车主不变就行了..我发现一般是车主与被保险人不同而已.....很多的车主是太太的名字...而车呢..又经常是先生开...为了以后的理赔方便...很多先生就会选择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名字..到时方便提供资料理赔而已...基本上没有人会纠结于,投保人..和被 保险人..这两个信息上的...呵呵..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