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的真理
(一)重商立业的人生观 纵观**从东周至明清三千年的历史,各个封建王朝都一脉相承地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儒家亚圣孟子把商人称做“贱大夫”。所谓“士、农、工、商”的古人就业之道,就把商人列为四民之末。可见,“重本抑末”、“贵农抑商”的社会风尚由来已久。但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某些手工业部门中稀疏产业资本主义的萌芽,大商业资本及商帮集团开始涌现并形成,从而使商人逐渐摆脱受歧视的地位。到19世纪中叶,“睁眼看世界”的魏源以新的时代精神宣扬商业富国。正是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善于顺流而动的山西俊秀之士多入贸易一途,社会风气及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为之一变。 按照传统的观念,一般俊秀之士皆以科举及第、为官入士最为荣耀,但明清山西地方风俗却向往经商。这种风俗的形成与山西人的价值观念及价值取向关系密切。他们认为,正当的商业活动,与万人师表的士大夫生活相比,在道德方面豪不逊色。当然,经商在外,风险大收益也是很大的,“饥渴劳病,寇贼虫狼,日与为伴”,“幸获多资,走马牵车捆载而归,不境则困死于外者往往也”。然而人心思富,富商大贾“走远方,积金钱。夸耀闾里,出则车骑,入则广厦”,谁人不羡?从《山西金融志》搜集的资料可以看出,经商获利相当惊人。祁县乔家票号“大德通”每股分红:1892年为3040两,1896年为3100两,1900年为4224两,1904年为6850两,1908年为17000两。不仅利润丰厚,且呈上升趋势。据光绪年间《寿阳县志》记载:“雍正四年定例,一个七品县令的年俸加上养廉银,每年不过1045两。”经商与做官相比,经商之利诱人至极,刺激着晋人多“弃仕从商”。山西自宋元以来,逐渐在民间形成一种重商观念,即“以商致财,用财守本”的立业思想,这就是通过经商获得金钱,然后置房产,买田地,再以土地出租和放**、经商获取收入,以其商业收入发展商业和金融业,建立以商业为始点的价值循环和增值过程。这种经商致富并非不道德的观念以及人们对富裕生活的向往,使人们冲破传统观念去开辟广阔的市场,从而使山西经商之人越来越 多,规模越来越大。也正是这种与传统**观念相伴的人生观,为山西商业的发达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诚信义利的价值观 山西商人尽管同全国各地的人民一样深受孔孟之道的影响,崇尚信义,但在重商立业思想的指导下,他们在“义”和“利”的问题上,也有着独特的理解和行为规范。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本是儒家思想的内核。人们追求功利的行为不能纵欲妄为,而必须受到一种为人们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和制约,这就是义。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左传》说:“义,利之本也”,“利,义之和也”。义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人们的具体利益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传统文化在崇尚功利的同时,更注意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甚至舍利取义的思想。在儒家义利思想的影响下,山西商人身入财利之场而不污,守信耐劳,淳厚信义,被誉为“轻财尚义,业商而无市井”之气。他们重商誉,以诚信取胜,凡是以道德信誉为根本。晋商视商誉为命根,坚持信誉第一,做买卖必须脚踏实地,不冒险取巧,赚不骄傲,败不气馁,宁陪本也不做玷污商号招牌的事。如著名晋商范永斗就是由于久著信义而受到清**的垂青,后来当上了皇商。祁县乔家包工头复盛油坊,运麻油回山西销售,经手职工为图厚利,在油中掺假,掌柜发现后,即另行换装 ,经济上虽受了损失,但维护了商号信誉,招得近悦远来。晋商既珍视自身信誉,必然重视自身职责。他们在经营上一丝不苟,受一事诺一言,终身不渝,所以能立足社会,形成长期不倒的稳固地位。诚以待人,珍视信誉已成为晋人经商成功的秘诀。1888年,英国汇丰银行的一位经理离开**时,对山西票号、钱庄经营人有过这样一段评论:“我不知道我能相信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像我相信**商人或钱庄经营人那样,……这25年来,汇丰银行与上海的**人做了大宗交易,数目达几亿两之巨,但我们从来没有遇到一个骗人的**人。”晋商如此重信誉,谁人不愿与之共事。诚信义利是晋商成功的重要法宝。 信用是有很长历史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说过,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信用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任何社会里,信用都是不可缺少的。信用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是经济运行的**。当今社会信用低下,坑蒙拐骗,敲诈勒索,骗钱逃债,已成为社会公害,市场信誉出现了严重的危机。整顿社会信用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开拓进取不畏艰难的创业观 历史上,山西人不仅以勤俭持家著称,而且具有不畏艰险的开拓进取精神。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比较差。而往来于“茶马之路”的山西商人,贩茶于福建、湖南,销售于大漠之北,千山万水,穿沙漠海,夏则头顶烈日,冬则餐饮冰雪,“饥渴劳病,寇贼虫狼,日与为伴”,年复一年奔波于商途,尤其经商于**、蒙古、**、日本的山西商人,更需要克服语言和生活习惯等障碍,没有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难以称雄于商界的。晋商采取“人弃我取,人无我有”的策略,把外省商人不曾经营或不受重视的货物,不论大小,不论贵贱,不论远近,只要有利可图就选择时机及时贩运。他们把江北货物“日夜商贩而南”,又把江南货物“日夜商贩而北”,就这样把商品运销于四方,只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标。到了清代,晋商已遍布全国大小城市,几乎占领了全国市场。与此同时,晋商势力还伸向**、日本、**、印度等国和南洋各地。象晋商这样舞台广大,负货远征千万里,无弗远近,趋利若鹜,致富皆在数千里或万余里外,需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畏艰险的进取精神。晋商正是以这种“辟开万顷波涛,踏破千里荒漠”的开拓进取精神纵横于国内外商场,并取得了**。 (四)同舟共济的协调观 同舟共济的协调观,根源于2000多年前的孔孟之道。孔孟之道与经济发展不是没有关系的。从宏观上讲,孔孟的经济思想,一方面主张经济的自由发展,如孔子说:“天言何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孟子讲的“拔苗助长”,都是强调自然规律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们又要**顺应自然规律,予以必要的干预和指导,如孟子讲的“井田制”、“什一税”等等。这些说明孔孟儒家思想与现代商品经济思想是无根本相拨之处的。假如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一场龙舟比赛,那么,**就是击鼓掌舵之人,而划手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个部门、各企业,他们一定要同心协力,同舟共济,方能取胜。正如票号经理李宏龄著书《同舟忠告》说:“区区商号如一叶扁舟,浮沉于惊涛骇浪之中,稍一不慎倾覆随之……必须同心以共济。” 山西商人笃信“和气生财”,重视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和睦相处,尤其在同业往来中既保持平等竞争,又相互支持和关照。在晋商中,相互友好的同行称为“相与”。凡是“相与”,必须善始善终,同舟共济。建立“相与”关系,须经过了解,认为可以共事,才与之银钱往来,否则婉言谢绝。既是“相与”,必须竭力维持,即使无利可图,也不可中途绝交。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