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贷款 是怎么定义的
低风险政策性贷款和低风险担保贷款(低风险政策性贷款,指中央和省级粮,棉,油储备贷款;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贷款;中央粮油调控贷款;**储备糖贷款;经总行认定的其他低风险政策性贷款.低风险担保贷款:指客户提供了规定条件的担保,能够有效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的短期贷款.具体指以定期存单足额质押或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立的以我行为收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担保或出具的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足额质押的贷款):1,开户行受理.开户行收到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认真调查(未经我行评定信用等级的客户,要先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下同).经调查同意受理的,撰写调查报告,连同要求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呈报行长审核.行长签批后,开户行填写贷款办理程序记录表,随同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以行发文上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同时通知客户.调查不同意的,应及时向客户反馈.2,信贷管理部门审查.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收到开户行上报的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查.经审查后撰写审查报告,连同开户行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呈报有权审批人签批.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填写《补充贷款申报材料通知》通知开户行进行补充;符合退回条件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填写《贷款申报不予审查通知》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3,有权审批人审批.有权审批人签批的低风险担保贷款,由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向省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报备.有权审批人否决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门按照审查,审批情况填写贷款办理程序记录表.4,贷款批复.报备期满没有提出异议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将有权审批人签批的贷款按急件办文批复至开户行.报备不予受理或否决的,二级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并退回.5,贷款发放.开户行收到批复意见,落实批复意见,及时完成贷款发放工作.对新开户企业首次申请各类低风险贷款的,须按程序报省分行进行审核,审查,审议和审批.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