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认购的

小Q先生 2024-11-15 1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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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的区别。就是承诺的额承担责任,而不是以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来承担,如果股东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仍然要按当初承诺的金额来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要补足,这就体现了诚信原则。两者说法不同,原因是设立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经协商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由各股东认缴各自的出资额并写进章程,认足后即可向工商局登记,然后各股东再按认缴数缴纳出资。所以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人数比较多,注册资本金额较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出资人都是通过认购股份来取得股权。所以说"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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