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是什么单位
综合执法局,也有城市叫综合执法监察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属**机构,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虽然综合执法局与综合执法监察局几乎是同样的**机构,综合执法局更强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的综合。相对于叫“综合执法局”的机构,“综合执法监察局”更注重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通过执法监察一体化建设,强调巡查监察、综合监管职能的发挥,即通过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推动**、市场、社会各方依法履责,更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处罚,即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依法治、社会共治,推动城市治理各相关方充分参与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①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②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畴:综合执法局以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执法监察权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是将过去城市各**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行政处罚惩戒与综合监督检查职能集中到一个机构,即综合执法局行使,这些职能一般覆盖以下范畴: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综合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综合执法局是**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综合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今) ,特别是2018年中央作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部署以来,结合将前端决策监管与后端执法监察适度分离的要求,综合执法改革必将推动综合执法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还将进一步拓展完善,逐步形成“从综合规划决策、到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城市治理结构。参考资料:本刊编辑部. 综合执法改革与大数据环境下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j]. 北京**科技信息动态, 2019, (9):3-5.宋刚, **,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