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 4家企业联合投资建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周家小青年 2024-06-16 14:00:51
最佳回答
应该是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如果形式上是董事会决议,应当无效,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由于表决权超三分之二,则增资决议有效。但是对于强行让丁用未分配利润增资值得商榷,我认为如丁不同意增资则视同放弃权利,其他股东应认购增资部分,同时减少丁股权比例。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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