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初与卖家签订购房合同,交了5万定金,由于保利地产的特殊原因卖方当时没有获得房产证,于是购房是没有签订最后交房日期,只签订了2017年12月31日前双方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前往相关银行办理申请。以及卖方办出房产证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卖方也不办理房产证,也由于房价上涨,甲方不意把房子卖给我,也不承认自己违约,拒不办理房产证,也不退还任何收取的费用。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怎么才能**卖房履约?

咏艾CorL 2024-05-31 0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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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说的情况,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办,你最好带.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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