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求解】这两家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少女食南京 2024-11-17 16: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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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上市公司就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就**股份转让,也叫三板;在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开一个三板帐户。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从转让的程序和时间上看,都没什麼问题,应该是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2应该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没看到有这种2年规定的。并且无记名股票都是现场交割的。3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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