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报案催告函上写着银行认定我恶意透支
๑ 小叶子 ?
2024-11-16 03: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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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你恶意投资,那么必然以此提**讼,**通常会先调解,让你尽快还款,如果**认定你属于恶意投资,那么你将承担刑事责任。 当**银行的两次向持卡人催收,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但可排除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下面是关于恶意透支的司法解释,供你参考: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了界定,以区别于善意透支的行为。 最高人民**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的犯罪行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银行收取的费用。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未判决或者**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最后,**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对应刑责:100万以上可判无期 数额 定性 刑责 1万~10万元 数额较大 处五年以下**或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0万~100万元 数额巨大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0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处十年以上**或**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