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残疾等级评定标准2021年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您好,关于“2021年残疾等级评定标准2021年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由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详见附下的具体条款,2评定标准是《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发2021195号)的附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级以上单位**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级以上单位**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第二十四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以上是对“部队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21是怎么样的”的回答,望采纳谢谢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