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他们有两处房产,一处是产权房(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判给了父亲。另一处是承租方(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判给了母亲。母亲于2011年去世,父亲于2012年去世。父亲去世前把房子(产权房)过户给了哥哥,我和姐姐不知道,请问(1)这样做不让我们知道合法吗?(2)我们能不能继承妈妈的那一份(因为父亲与妈妈离婚之前1998年和1999年分两次交的购房款(是全部房款)我认为是他们离婚之前的共同财产,我们应该继承妈妈的那部分,再者说,父亲和母亲在2000年离婚的**判决书上写着北京市宣武区右内的房子由贾志

李笑话* 2024-06-05 09:06:24
最佳回答
你好!(1)是合法的,因为这套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2)由于你父母在离婚时已经将房屋进行了分割,所以**对右安门的房子不再享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你是否能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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