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chinese ** award for outstanding self-financed students abroad)为体现**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截至2013年共有3914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现将2014年“**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一、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2个**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加坡、瑞典、荷兰、新西兰、爱尔兰、乌克兰、韩国、芬兰、南非、丹麦、比利时、泰国、奥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捷克、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留学基金资助、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以及在2014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的申请。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二、按照《**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10日至9月30日按要求提交申请。具体受理时间请咨询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并以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三、实行网上申请,请登陆”**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进行报名。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