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起始日,行权终止日是什么意思
终止日: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权证行权终止日是权证行权的最后。过了这一天,权证就是废纸一张。 行权起始日,开始行始权证上权利的日子,与行权终止日相对。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在行权方面做的一个主要规定是"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维持权证价格和标的股票之间的互动关系,使得权证价格主要由标的股票决定的特点得到更有效的体现。 《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这里的前5个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为t日,权证从t-4日开始终止交易。 权证跟股票一个重要的差别在于权证通常都有一定的存续期,一旦过了存续期,未行权的权证即予以注销。在权证的存续期内,有两个关键的时点值得投资者引起特别注意,这就是“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很多投资者把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混为一谈,以为到期日就是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实际上二者有很大不同:“最后交易日”指的是权证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过了最后交易日,权证将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此时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将不能售出权证,只能选择是否行权;而“到期日”是指权证的存续期的截止日期,到期日过后,权证存续期终止,未行权的权证成为废纸一张,不再具备任何价值。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