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学贷款代偿的问题

?H 2024-05-15 04:14:10
最佳回答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 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 (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条 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第八条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第九条 按本办法确定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一)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助学贷款代偿,如果获得**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三)高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高校应在毕业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查后,最迟于当年1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一条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获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建立与就业单位和**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定期联系制度。高校要专门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段学习期间获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情况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及**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还应主动了解并定期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报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以便经办银行及时掌握借款学生的动态情况,做好**助学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办理代偿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对于取消学费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高校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 对于取消**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金融业统一征信**相关数据库。 第十三条 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经费编入部门预算。**及时将代偿资金拨付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拨付的代偿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拨付给高校。高校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代为偿还给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返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第十四条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代偿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6〕133号)同时废止。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与交学费的问题
    • 2024-05-15 23:52:06
    • 提问者: 未知
    嗯,不需要将学费打入学校发放的**中,不是立即发放,学校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会叫院长签字,以后等你贷款的钱到账后,学校会通知你去交学费的,我去年申请的到期中考试时才交学费的。
  • 关于助学贷款的问题
    • 2024-05-15 13:50:31
    • 提问者: 未知
    毕业后三年内还助学贷款应该没有利息才对吧,如果三年后再还才会有利息的。
  • 关于助学贷款的问题
    • 2024-05-15 03:38:40
    • 提问者: 未知
    你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的,大多数学校都有的,实在不行毕业的时候交也可以的.但是每个学校的情况不一样的,你最好去教务处不一样.我门班有好几个同学都是这样的,毕业的...
  • 吉林助学贷款偿还问题
    • 2024-05-15 10:45:01
    • 提问者: 未知
    去补个**。慢慢一步一步来。就行了。理清了一切,做起来就好办了。
  • 山东大学生助学贷款偿还问题!
    • 2024-05-15 21:06:03
    • 提问者: 未知
    个人助学贷贷款条件: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行为;2、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4...
  • 关于助学贷款的几个问题。
    • 2024-05-15 07:03:42
    • 提问者: 未知
    生源地贷款比较麻烦,其实你到学校之后可以申请绿色通道,应该是有的,就是自己大学的助学贷款不过我还是告诉你生源地贷款的内容一般来说 生源地贷款是七月份左右在当地的教委去办理的一种贷款,在重庆是这样,恩,我们高三的时候是有填个可能会贷款的那个家庭情况表的,然后拿到自己所在地的民政局去盖章,然后交给上面,因为生源地贷款是**支持的,所以是借教委的手来签的合同,去办理的时候,要带户口本,你父母要带上其中的...
  • 关于**助学贷款的问题,求解答
    • 2024-05-15 01:41:27
    • 提问者: 未知
    助学贷款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⒈ **助学贷款申请书;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
  • 关于工行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 2024-05-15 19:35:47
    • 提问者: 未知
    您好@ 很抱歉小e无法为您解答此问题,请您拨打贷款支行当地95588联系咨询。
  • 关于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 2024-05-15 13:04:21
    • 提问者: 未知
    生源地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
  • 关于大学生助学贷款问题
    • 2024-05-15 03:17:59
    • 提问者: 未知
    可以到学校办理**助学贷款,比生源地方便多了,一次性解决,最高一年6000,工作开始还款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