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单位。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二章工作组组建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应组建招标工作组。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组建,成员构成自定。第六条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详细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