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案例

张若曦❤️pb? 2024-06-06 09:48:34
最佳回答
2008年3月28日3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后来到某市一超市准备实施**。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最高人民**指导案例18号
    • 2024-06-06 02:00:06
    • 提问者: 未知
    最高人民**指导案例18号 xx(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诉王某 劳动合同纠纷 案 ...在担任管理人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纠纷解决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经验。...
  •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分析
    • 2024-06-06 18:54:32
    • 提问者: 未知
    民事法律关系案例【篇一:民事法律关系案例】一、**民法题目的特征1.基本就是给一个民法案例,民法案例中有多个主体、多个法律关系相互交叉、多种法律责任竞合。法律关系越多,题目难度越大,如果和将多层、交叉的复杂法律关系分解成一个一个的简单民事法律关系(双向民事法律关系)是分析能力的体现。2.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关键:找到一个独立的双向(边)民事法律关系,找到双方当事**利义务(责任)关系,然后找到权利人...
  • 商法案例
    • 2024-06-06 20:27:06
    • 提问者: 未知
    (1)应该是合法的,合伙企业不能出现有限、公司等字样。(2)合同有效,因为银行是善意第三方,不能因此损害银行的利益。(3)同(2)(4)戊虽然已经加入企业,但是这笔债务使未登记的,所以戊不需要承担这个责任。以上是我个人的想法,不对的地方请指教。
  • 商法案例
    • 2024-06-06 14:01:26
    • 提问者: 未知
    1、劳务出资不合法。只有合伙企业才允许劳务出资。实际出资只有400万元。2、无形资产占出资比例不合法。本案中无形资产出资共为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而法律规定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20%。3、公司成立5年后抽回出资不合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4、公司分别在a、b两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合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子公司),不能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 2024-06-06 12:09:58
    • 提问者: 未知
    曾光文、曾光武--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王冬美--被告韩来东吴向木--作为诉讼第三人
  • 最高人民**指导案例16号
    • 2024-06-06 12:17:32
    • 提问者: 未知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对...依据《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
  • 最高**副庭长:过河拆桥违反商业诚信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附相关案例)|民商事裁判规则?
    • 2024-06-06 08:40:30
    • 提问者: 未知
    东方日升(300118)董事长林海峰先生,是谁过河拆桥?https://bbs.cnnb.com.
  • 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案例
    • 2024-06-06 15:11:25
    • 提问者: 未知
    1、该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义享有者和承担者:李某和刘某两人均是主体某享有索,李某负有赔偿义务;客体是人身权和财产权,即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的说是刘某的身体权、健康权以及刘某因伤就医的财产损失;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义务关系,即刘某享有向李某索赔的权利和李某负有向刘某赔偿的义务,此为法律关系的内容。2、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受害人故...
  • 关于违约金的案例
    • 2024-06-06 01:28:59
    • 提问者: 未知
    **另查明,2007年2月6日,山东夏津县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昭美与鞠自全、鞠炳辉就购买金马公司股权分别达成《协议书》约定:李昭美必须在2007年2月8日前分别将...
  • 刑法案例
    • 2024-06-06 14:39:45
    • 提问者: 未知
    应该算是未遂,其预备工作已经完成,如三次尾随女交款员,已经对该多名女员工造成了迫切的危险,只是由于值班人员在场,导致未敢下手,未能实施犯罪,属于未遂,其二,从主观上说,魏某在心理上已经做好了**的准备,只是由于客观的因素导致犯罪未能实施,应当认定魏某已经完成了犯罪预备。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